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取得中央控制证: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经正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取得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中央消防是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维护的人员。
消防工作内容中心
(1) 负责总机日常信息事务的接收、分发、跟踪、处理、接听、转接工作。
(2) 负责业主住宅及公共区域日常维修工作的安排和记录。
(3) 负责公共设施、空置房钥匙及相关委托钥匙的管理,并完善记录。
(4) 负责客户咨询,处理简单投诉,报告和记录重大投诉。
(5) 操作指挥中心的各类设备,利用设备信息发现和处理相关事件。
(6) 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调度。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