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是一种执业资格。执业药师很难具备配药资格,即具有配药资格。负责检查医生处方的几种药物之间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患者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为患者推荐最适合的剂型和剂量。同时,他们还将教会患者服药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服药。
执业药师的聘用范围
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
持牌药剂师通常在药房工作。首先,持牌药师必须审核医生的处方,然后正确配药、签药、销售;药师不得随意更改处方或提供替代药物。如处方出现配伍不符或剂量过大,应拒绝配售,或与医生联系,或要求买受人要求医生修改处方后再配售。
其次,药师应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特别是对使用非处方药自行用药的消费者。为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持证药师应完整保存顾客用药记录,随时检查可能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并向消费者详细讲解用药知识和注意事项。
此外,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单位应当持有执业药师证书。因此,在取得执业药师证后,可以选择药厂、药企、药店从事相关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的相关要求
1执业药师资格实行登记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执业药师的国家注册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注册机构。人事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改革后)部门负责对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经批准注册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栏加盖注册专用章,并出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执业药师的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牌药师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重新注册手续。除符合第13条的要求外,重新注册者还必须持有继续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