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各专业满分100分。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的资格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统一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证书。资格证书自考试合格之日起在全国有效5年。
“高级经济实践”是高等经济技术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原15个专业类别调整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税、金融等10个专业类别,保险、交通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
1原工商管理与商业经济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2原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政专业合并为运输经济学专业;
三。房地产经济与建筑经济专业合并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专业;
4知识产权是一门新兴的专业。
高级经济师考试按以上10个专业设置。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