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等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作为海南唯一一所职业院校试点单位,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一年后,又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回访。同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成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学院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逐年上升,2007年至2011年连续四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校园占地218亩,现有在校学生4300名。设有应用法律系、政法管理系、公安司法系、信息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现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行政执行、书记官、司法会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通信等18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设施完善,建有第一、第二教学大楼、实习实训大楼、图书馆大楼、培训中心大楼、学生公寓楼;校内实习实训场所条件完备,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律师事务所、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并建有警体训练中心、搏击训练场、人民调解实训室、模拟法庭、速录室、司法会计实训室、安全防范实训室等;并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监狱、劳教所等单位建立了6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作为海南唯一一所法律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立足政法,面向社会,依托行业,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走产学合作办学道路,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多年来,学院为公安、监狱、交警、律师事务所等涉法基层单位,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各类合格的高等法律职业人才。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4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90余人,并从全省政法系统和相关行业聘请了150多名行业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教学、科研实力雄厚。近年来,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教育教学改革日益深入。治安管理、书记官等两个专业被评为海南省特色专业,《安全防范技术》、《计算机组成与嵌入系统》、《民法学》、《基层法律文书写作》、《书记官速录技能》、《司法会计检查实务》等课程被评为省级和部级精品课程,书记官专业的《书记官速录技能》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年)。我院还获得省级示范实验室两个,省级优秀实验室一个,此外还获得省级教学团队二个,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515人才工程第二层人才两名,3名教师被评为省级教学名师,学院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已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0余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多项成果。
我院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以警务化管理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按照警务化模式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自理、自律、自治能力,进一步全面实施和改进养成教育。按照公安部颁发的民警体能达标要求,配备军事教官、专职教师对学生进行警体技能训练与体能锻炼。我院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教学、竞技和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内职业院校中名列前茅。2010年我院就业率92.8%,业内就业率73.6%。
学院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做好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工作。“名师论坛”、“博士论坛”、“读书节”、“法律文化节”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方冰奖学金、浙江商会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勤工助学基金、京润助学金、浙江商会·佳元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目前,学院奖助学金发放比例占学生人数的57%。
学院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办学方针,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两翼并重。经过多年努力,已经成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司法考试海南基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站;拥有全省鉴定门类最全的司法鉴定中心,2009年学院公平司法鉴定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学院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继通过教育部专家评估回访之后,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启动之际,学院确定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内涵指标为建设标准,用五年左右时间,建设特色鲜明、行业先进、区域优秀的政法类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