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

天津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审核与证书发放一起进行

文/admin

根据《天津市2021年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正式公告》,天津市2021年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与证书颁发同时进行。

天津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审核与证书发放一起进行

天津市202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发证安排

初审资格采取考试资格审查、发证的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资格证书颁发到我市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持《2021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在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报考资格后,报考人员将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将在报考系统中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试的考生可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定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天津市202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第二学位学生培养试行办法〉的规定》(87)教改字第105号,第二学士学位属于本校本科后教育大学的层次性,也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就像培养研究生一样。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由教育部审批。只有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考生在审查申请条件时,应当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提交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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