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规定,过期证书只要不超过180天,就可以正常更换。期满180天不换证的,取消资格证书,作废资格证书。超过180天,不超过两年的,经审查合格后可以更换。
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商业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录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违法记录栏中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报告。
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评价和评分考核的依据,并保存在管理档案中。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车辆驾驶培训教练员的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是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评价和评分考核的周期为12个月,自首次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计算。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AA、a、B表示。在考核期内,累计得分超过规定值的,完整性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评价和评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供社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