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四年继续教育一次,并在中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上输入“会员管理系统”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期内接受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1申请初次注册并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取得注册证书当年参加省、厅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
2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不满一个注册有效期(4年)的人员,在申请初次注册时,应当提供自年月日起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书向申请初始注册年度颁发资格证书。
三。造价工程师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一个延长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和学习的,在申请初次注册或复业时,应参加中国价格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辅导班。考核合格的,由中国物价协会颁发继续教育资格证书。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学制与学时
学习形式
(1) 参加中国价格协会或省、厅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和集中面对面培训;
(2) 参加中国价格协会或省、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类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和研讨会;
(3) 经中国价格协会批准的其他形式。
学时
(1) 参加中国物价协会或省部级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按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
(2) 参加中国价格协会或省、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集中面对面培训和各类培训班、研讨会,每半天可确认4学时;
(3) 中国物价协会认定的其他学时。